学生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团委、各系、各专业各年级: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鼓励先进,逐步形成良好的学风、院风,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上学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系根据《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辽卫职院发[2010]15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于4月15日前报至学生处。
附件1:关于小专业综合奖学金计算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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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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