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托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于10月中旬举办第四十一、四十二期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心理素质专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辽宁省内各高校辅导员(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一、二)。
二、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12日至17日。10月12日报到,10月17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四、培训内容
高校辅导员的心理素质及提升途径、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心理健康知识及技能、心理咨询技术在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运用,辅导员心理素质提升实践操作。
五、其他事宜
1.请各高校妥善安排参训人员的工作,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请各高校按照分配名额选派专职辅导员参加培训(已经接受过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心理素质专题培训的辅导员除外),并于10月8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附件三)发送电子邮件至培训会务组,以便安排培训事宜。
3.参训人员请认真填写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四),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以及适合户外活动的运动鞋、运动装。
4.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其他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5.请参训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会务组报到。
联系人及电话:
陈永华 :13464849224
荆秋慧 :13904981982
E-mail:dxsxlfz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