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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第四十三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5-10-30

省内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托教育部暨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举办第四十三期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8日(周三)—20日(周五)

2.培训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新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外地学员请于11月17日(周二)12:00时至18:00时报到,报到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涵月宾馆大堂

2.沈阳本地学员请于11月18日(周三)8:15前报到,报到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行政楼113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省内高校基层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原则上本科院校推荐2名,专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推荐1名。

已参加过教育部及省教育厅高校辅导员培训(不含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四、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高校承担,其他费用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及辅导员基地承担。驻沈高校学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报名方式

1.请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届时参加培训,并由学工部(处)统一填写的《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于11月13日(周五)17:00前报送电子版本至:62202530@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辅导员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二),自行携带报到时上交会务接待人员。

  人:张波

电话:(024)62202530

电子邮箱:62202530@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辅导员基地办公室(邮编:110036)。

六、其他要求

培训合格颁发《辽宁省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证书》,请参训学员携带二寸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