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医药职院发〔2017〕105号
关于印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先进班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现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先进班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28日
一、参评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专科学生。
二、 评选办法
㈠ 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
行。
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一名;院学生会干部中评选4名“优秀学生干部”,系里评选2名“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每个系依四舍五入的原则按班级总数的15%评选。
三、评选条件
㈠先进班级
1.积极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级同学思想素质普遍较高。
2.同学关系融洽,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学习氛围浓厚,不及格学生人数少,拥有良好的班风,并在学校的学风、院风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
3.每位同学都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中无违纪记录。
4.班级的教室、寝室卫生良好,本学年获得“卫生优秀教室(寝室)”称号。
㈡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政治,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2.严格遵守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中各科成绩优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㈢优秀学生干部
1.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时事,能够抵制错误思潮的影响,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处处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珍惜时间,成绩优良。
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对分担的工作尽职尽责,效率高;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宣传能力
5.带头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四、本评比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