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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第五十四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7-10-11

省内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国家2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高校辅导员及心理咨询教师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技能,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托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于10月下旬举办第五十四期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班(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7年10月30—11月3日, 10月30日报到,11月3日返程。

2.培训地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阜新市中华路47号)。

二、培训内容

高校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识别、评估与预防演练;精神卫生法及伦理视角下高校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的策略;高校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案例处置督导;参观辽宁省心理健康示范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

各高校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等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人员,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本科院校2名,高职高专院校1名。

四、相关事宜

1.请各高校妥善安排参训人员,加强安全法纪教育,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参训人员请认真填写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报到时一并交予会务组。

3.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它费用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4.参训人员请于10月17日前将回执(附件2)发送至会务组邮箱。并于10月30日13:00——17:00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会务组报道。

5.联系人

聂仁东:138418130790418-3350725

荆秋慧:139049819820418-5663317

电子邮箱:dxsxlfzzx@163.com

6.乘车路线

1)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请于阜新南站、长途汽车站乘坐1环公共汽车或乘坐出租汽车(约10元)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站下车。

2)自带车辆,“长深高速”阜新收费站驶离高速,沿人民大街直行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