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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第四十七、四十八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6-08-31

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辅导员工作课程化模式的推广、借鉴力度,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托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于9月下旬举办第四十七、四十八期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高校辅导员工作课程化模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人员,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每校1名。

二、培训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24日。9月20日报到,9月24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四、培训内容

高校辅导员工作课程化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概述;高校院、系实施辅导员工作课程化模式的流程;课程化模式下高校辅导员的教学方法;高校辅导员工作课程化模式教学观摩及实操。

五、其他事宜

1.请各高校妥善安排参训人员的工作,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请各高校按照分配名额选派专职辅导员参加培训(已经接受过高校辅导员工作课程化模式培训的辅导员除外),并于9月15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附件一)发送电子邮件至培训会务组,以便安排培训事宜。

3.参训人员请认真填写辽宁省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二),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以备《辽宁省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证书》所用。

4.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其他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5.请参训人员于9月20日下午17:00前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会务组报到。

联系人及电话:

陈永华:13464849224

荆秋慧:13904981982

E-mail:dxsxlfzzx@163.com

6.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乘车路线

1)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请于阜新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坐1环公共汽车,或乘坐出租汽车(约10元),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站下车。

2)自带车辆,于“G25长深高速”阜新收费站驶离高速,沿人民大街直行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