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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7-08-30

辽医药职院发〔2017〕106号

关于印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条件》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现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28日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一、参评条件

㈠先进团支部

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时召开团支部会议和团支部民主生活会议,效果良好。

2.能够做好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对团员青年进行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培养党的后备军和接班人。

3.结合本团支部的实际情况,本学年组织一至二次较大型有意义的活动,效果良好。

4.团支部成员互相团结、关系融洽,能够同心同德抓工作。

㈡优秀团干部

1.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要求进步。

2.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勤勤恳恳,讲究实效。

3.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

4.遵守法纪,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㈢优秀团员

1.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团组织,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并起带头作用。

3.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二、评选名额及办法

1.先进团支部每个系依四舍五入的原则按班级总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每个支部评选一名。

2.团委委员、团总支成员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团干部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3.本评选在广泛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

    三、本评比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